争议解决新规则

New rules on dispute resolution

欧盟发布了关于替代性争议解决(ADR)的新规则。修订后的指令标志着中欧 ODR 平台的最终终结。重点正在转向国家和特定部门的 ADR 机构。

新规定取代了 2013 年起的规定。此后,欧洲的电子商务大幅增长,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此次修订旨在使庭外争议解决与当前的电子商务实践更好地保持一致。

End of the ODR platform

在实践中,欧洲在线争议解决(ODR)平台被证明基本上无效。消费者发现很难找到,卖家也失去了参与度。关注更知名的国家和特定部门机构反映了各个成员国已经处理投诉的方式。该指令要求成员国在投诉量大的行业积极组织ADR,取代一刀切的欧洲体系。

一刀切在欧洲实践中行不通

此次修订强调了责任、透明度和可及性的明确划分。国家和特定部门的 ADR 机构必须以方便且有效的方式设立。

告知消费者 ADR 选项

在线零售商不再需要参考欧洲 ODR 平台,但他们仍然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可用的 ADR 选项。现在,这将在逐个国家和逐个行业的基础上进行,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复杂性,特别是对于国际运营的在线商店而言。

新的程序义务

该指令于去年年底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并将于2026年1月19日正式生效。从那时起,成员国将有时间将新规则转化为国家立法。这一过程将需要数年时间,新规则预计仅从 2028 年开始适用。新规则很可能从 2028 年开始适用

该指令引入了新的程序义务。如果 ADR 机构联系在线商店,则需要 20 个工作日的固定响应期。未能回应将被视为拒绝合作并可能导致制裁。这为欧盟内外的卖家回应欧洲消费者的投诉创造了新的法律激励。

原创文章,作者:sind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2foreigntrade.com/2026014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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