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高等法院周二的司法院裁判命令保留了单一法官命令,要求美国跨国亚马逊技术公司(Inc.
Lifestyle在Beverly Hills Polo Club品牌下出售服装和配饰,例如手表,袋子,眼镜和鞋类,该品牌于2007年在印度推出。
处置亚马逊申请的同时,由法官C Hari Shankar和Ajay Digpaul大法官组成的司席保持了其单一法官的2月25日判决的运作,该判决要求美国公司向生活方式公司支付超过336.02亿卢比的赔偿金,费用超过336.23亿卢比。但是,数据库表示,该逗留应应由亚马逊提供的一项承诺遵守判决中的其他指示。
HC在周二的命令中说:“在我们考虑的意见中,考虑的考虑因素是一个特殊的案件,在其中要求亚马逊理工学院将被判决判决裁定的任何部分存入或确保其上诉以维持其上诉,这将是正义的完全嘲笑。”
Shankar法官说,单身法官“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行事”,说,生活方式诉讼中量化的精确金额仅超过2千万卢比。因此,亚马逊技术的争论中有实质性的实质,即没有对原告进行修改(通过生活方式),损害赔偿不可能得到增强,更少的赔偿金额为37.80亿卢比,而且也没有任何事先向美国公司质疑拟议判决的机会。
根据周二的判决,单身法官Hasd对她认为亚马逊理工大学故意缺席诉讼的诉讼中的理由不利。即使要假定,仅出于争论的目的,亚马逊理工学院就做出了有意识的决定不参加诉讼程序,这不能证明其赔偿赔偿为336.03千万卢比,Shankar大法官说,Amazon表示,Amazon曾辩称,生活方式公司却试图损害任何损害,但没有在其部分造成任何损害。美国公司表示,没有证据表明亚马逊侵犯了生活方式公司的商标,并补充说,此事需要对部门的替补席进行更全面的外观。
2月,大法官Prathiba M Singh限制了亚马逊技术的销售,广告,直接或间接处理任何产品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与生活方式公司商标相同的徽标标记。
辛格大法官在2月份的命令中表示,亚马逊技术是电子商务领域中最优势的参与者之一,该公司在将产品价格占生活方式成本的10%的10%的产品上,从而实现了刻意的肥胖策略,假装穿着不同的帽子,以换取不同的帽子 – 一个责任作为中间人,是一个旅行者,并尝试了一个品牌所有者,并在一位品牌的所有者中,所有的品牌又是一个既适合又是一家品牌的人,并且所有人都在责任。她补充说,侵权。
原创文章,作者:sind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2foreigntrade.com/20250743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