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进口零售产品的退货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海关总署明确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194号公告”)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45号公告”)。明确了退货流程和规则。本文对这两个通知进行分析,以更好地了解进口零售商品的退货流程。
1。允许退货的情况。
根据45号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允许退货。此外,代理人或报关行也可以代表他发起退货申请。该规定为消费者和相关企业提供了合法的退货渠道。
2。发起退货请求。
退运申请可通过初检放行向海关“一窗口”或通过通关服务平台发起。该流程的引入将简化退货请求的提交,使退货更加便捷高效。
3。产品真伪验证及法律责任。
跨境电商企业和国内企业应对退回的商品是否为原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负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规定保证了退回商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返回时间节点调整。
45号公告调整了回归时间节点,将回归时间节点《申报清单》设置为发布日期,明确了回归时间段。
5。更正退货流程的时间限制。
45号公告调整退货时间节点“30天内申请,45天内到达”。与以往规定相比,它充分考虑了退货流程的实际情况,给了退货者更多的行动时间。
6。退货目的地明确。
根据45号公告,退运货物目的地由“寄至原监管场所”更正为“寄至原海关监管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物流中心(类型)” B)”。此更改指定了退货商品的目的地,并进一步简化了退货流程。
总结: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退货问题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194号、45号公告的发布,为申报流程和规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申报更加规范、合规。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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